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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焦点快报!万年青: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    证券之星来源:2023-05-09 20:03:04

       证券代码:000789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万年青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27

       债券代码:127017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万青转债

       债券代码:149876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22 江泥 01


    (资料图)

  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

    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

   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       特别提示:

       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、否决或变更提案。

       一、会议召开情况

  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⑵网络投票时间:

      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:2023年5月9日9:15至15:00期间

    的任意时间;

      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:2023年5月9日

    司二楼205室会议室;

  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
       二、会议出席情况

   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.8013%。其中: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

    表共2人,所持(代表)股份为 347,505,214 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.5796%;

    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,代表股份9,741,588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

    的1.2217%。

       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: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20人,代表股份9,741,588

    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.2217%。

    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,公司监事朱晔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现场会议,委托监事徐

    正华先生代为出席,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
       三、提案审议表决情况

    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。

       (1)审议《董事会工作报告》

       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 同意 356,987,302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9274%;

     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453%;

       弃权 97,80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

    数的0.0274%;

       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 同意 9,482,088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.3362%;

     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.6599%;

       弃权 97,80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

    决权股份总数的1.0039%。

       表决结果:审议通过。

       (2)审议《监事会工作报告》

       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 同意 356,987,302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9274%;

     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453%;

       弃权 97,80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

    数的0.0274%;

       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 同意 9,482,088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.3362%;

     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.6599%;

       弃权 97,80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

    决权股份总数的1.0039%。

       表决结果:审议通过。

       (3)审议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》

       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 同意 356,987,302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9274%;

     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453%;

       弃权 97,80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

    数的0.0274%;

       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 同意 9,482,088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.3362%;

     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.6599%;

       弃权 97,80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

    决权股份总数的1.0039%。

      表决结果:审议通过。

      (4)审议《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》

       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 同意 356,987,302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9274%;

     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453%;

       弃权 97,80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

    数的0.0274%;

       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 同意 9,482,088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.3362%;

     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.6599%;

       弃权 97,80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

    决权股份总数的1.0039%。

      表决结果:审议通过。

       (5)审议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

       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 同意 357,085,102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9547%;

     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453%;

       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;

       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 同意 9,579,888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.3401%;

     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.6599%;

       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

    总数的0%。

      表决结果:审议通过。

      (6)审议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》

       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 同意 354,044,478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1036%;

       反对 3,104,524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8690%;

       弃权 97,80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

    数的0.0274%;

       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 同意 6,539,264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.1273%;

       反对 3,104,524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.8688%;

       弃权 97,80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

    决权股份总数的1.0039%。

      表决结果:审议通过。

      (7)审议《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》

       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同意 357,085,102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9547%;

    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453%;

      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;

      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同意 9,579,888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.3401%;

    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.6599%;

      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

    总数的0%。

      表决结果:审议通过。

      (8)审议《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》

      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同意 357,085,102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9547%;

    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453%;

      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;

      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
      同意 9,579,888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.3401%;

      反对 161,7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.6599%;

      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

    总数的0%。

      表决结果:审议通过。

      四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      北京市金杜(广州)律师事务所蔡昌盛、李楠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

   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,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

    等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

  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股东大会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出席本次股东大会

   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;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
      五、备查文件

    特此公告。

  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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